A为生产企业,B为运输企业,C为商业零售企业。A和C企业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5年9月A企业与B和C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A企业销售给C企业一批化妆品,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发出并办妥收托手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万元,税金为85万元,C企业已经付款。该货物由B企业负责运输,运输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C企业支付,但是由A企业代垫运费,并开具了台头为C企业的发票,A已将发票交给C。 (2)A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8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到并入库;支付8企业的运输装卸0.6万元,取得了运输发票。 (3)A企业从C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00元,税金为680元。国庆节前将价值3000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C企业本月除销售给A企业的货物外,还发生商业零售收入1000万元。 (5)C企业当期从A企业购进货物外,无其他的购进业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A企业和C企业当期的增值税税额。(已知增值税的税率为17%) (2)计算运输企业B,当期为A企业和C企业运输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