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某企业2005年12月份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13968元,其中:甲产品耗用8112元,乙产品耗用5856元。 (2)分配本月工资费用总额6000元,其中:甲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400元,乙产品生产工人工资12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2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1200元。 (3)按本月应付工资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4)月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2880元,其中:车间应计提2160元,厂部应计提720元。 (5)将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3528元,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甲、乙产品生产成本。 (6)本月生产甲、产品各1200件,全部完工验收入库,结转甲、乙产品的生产成本(假定“生产成本”账户无月初、月末余额)。 (7)本月销售甲、产品各960件,价款总额4032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54.4元,款项存入银行。 (8)以银行存款600元支付本月厂部水电费。 (9)计算并结转本月已销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 (10)月末结转本月发生的各种收入、费用。 (11)计算净利润并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假定该月发生的收入、费用即为全年发生额,保留两位小数)。 (12)年末,企业决定分配给投资者利润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会计分录(“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应交税金”账户应开设明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