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例 企业如果出现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到底谁的权利更能得到优先保证呢?请看下面股东代表和债权人代表的争论: 股东代表:我们把钱投给企业,企业给我们的分红有时多,有时少,有时没有,我们都没有什么意见,现在企业破产了,你们至少得把我们给你的投资优先还给我们把? 债权人代表:我们把钱借给你,利息到现在一分也没有收到,我们平时并不参与你们的经营活动,企业现在变成这样,投资的一方具有参与管理企业的权利,他们对企业破产清算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公司的财产应该优先分配给我们。 问题: 请查阅《破产法》,回答破产企业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债权人的权益是否优先于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