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住宅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6万的花岗石石材由建设单位指定厂家,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厂家负责运输到工地.并委托了监理单位实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当第一批石材运到工地时,施工单位认为是由建设单位指定用的石材,在检查了产品合格证后即可以用于工程,反正如有质量问题均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工程师则认为必须进行石材放射性检测。此时,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代表正好到场.认为监理多此一举,但监理工程师坚持必须进行材质检验,可施工单位不愿进行检验.于是监理按规定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达不到El级要求。 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春节前完成装饰施工任务,未采取有效的冬期施工措施即进行外墙瓷砖和地面石材的铺贴。来年春天大面积外墙砖空鼓、脱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经对工程的安全使用功能产生隐患,必须拆除,重新施工。经估算,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0万元以上。由于这次质量事故,建设方不得不拖延一个月的交房期限,并因此将承担由于拖后交房的违约金l30万元。 对于甲方指定的进场材料.监理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