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电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入原材料支付价款250000元,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 425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未付,专用发票已于当月税款的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通过后已申请抵扣。 (2)购入低值易耗品取得普通发票一张,支付价税合计9800元。 (3)购入包装材料支付价款21000元,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3570元。贷款已付,材料当月未到达,因此当月也未申请认证。 (4)为本厂幼儿园购入桌椅、小床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00元,税额3060元。 (5)支付保险公司运输保险费20000元。 (6)销售给某大商场电冰箱50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为1800元; (7)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洗衣机200台,每税售价为1602.9元,共收现金280000元(已扣除回收旧洗衣机作价款40580元)。 (8)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洗衣机一批,含税销售货款514800元,成本340000元,合同规定分两期于5月20日、6月15日收回货款,每期257400元,货已发出。 (9)由于管理不善,致使库存原材料丢失,损失79560元(其中含增值税11560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各项业务中,所含增值税金不能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