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机械在、不良地质、破碎、不稳定的滑坡体的路堑坡顶施工,过于贴近堑顶边缘,垮塌造成机械和人员伤害。
B.
路堑开挖作业前,未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等进行详细的调查、探测,迁改或采取围挡、警示进行防护,开挖作业影响邻近既有建(构)筑物或不稳定的滑坡体。
C.
路堑开挖弃方,施工便道上未设立反光镜、限速标志和临边防护栏杆,与正式道路交叉口处未设立防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志,未设专人指挥、警戒,自卸汽车卸土后未执行“先落斗、再走行”的规定。
D.
弃土作业区域未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未采取防排水措施和坡脚防护,容易造成弃土堆边坡滑坍,会使弃土车辆倾覆,造成车毁人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