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甲企业于2016年3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一件: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账户载有资金5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12本,16年12月该企业“资本公积”账户增加资金80万元。2016年签订有关合同如下:5月与A企业签订一份以货易货合同,合同规定甲企业以价值30万元的产品换取A企业32万元的货物作为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改合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6月接受B企业委托加工产品,合同载明加工费10万元,7月与市工商银行签订贴息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100万元,分当月和年底两次开具借据,每次金额50万元,已知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加工承揽合同,记载资金0.5%。 该企业开业时应缴纳印花税( )。A.2565 B.70 C.2515 D.0 该企业5月交印花税( )。A.0 B.186 C.90 D.96 该企业6月交印花税( )。A.30 B.5 C.50 D.0 该企业7月应缴纳印花税( )。A.500 B.25 C.0 D.50 该企业12月应缴纳印花税( )。A.400 B.5 C.0 D.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