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 3560 元,负责一宾馆大厅的装修项目。为了达到装修的要求,经公司授权及宾馆同意.将大厅的汉白玉雕刻字画部分交给雕刻专家。双方书面约定:自带刀具、磨具、颜料及其他一切雕刻工具,如完成汉白玉字域雕刻部分达到了公司的要求,公司一次性付款 6 万元。为及时完成汉白玉字画雕刻,又临时聘请作为助手,口头约定其每天支付 150 元。后在作业中因操作不当,电路短路.致使工作场地失火。、与来不及逃离,均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分别花费医疗费 8623 元、 15897 元、 9876 元。 问题:请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本案、、以及装饰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他们三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