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期紧张,在设计单位仅交付地下室的施工图时,建设单位便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同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对设计图纸质量把关的要求,在此情况下,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形。 监理单位为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由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单位直接编制报送了监理规划,其部分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目标。 (3)监理组织。 (4)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 (5)因设计图纸不全,拟按进度分阶段编写基础、主体、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措施。 (6)对施工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7)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 由于施工单位不具备防水施工技术,故合同约定:地下防水工程可以分包。在施工单位未确定防水分包单位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为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自行选择了一家防水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承担防水工程施工任务(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已确定分包单位进场时间,要求配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