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犯绑架罪,窝藏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乙被判处无期徒刑,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对甲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遂停止执行,并立即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死刑裁判没有错误的裁定后,下级人民法院立即对甲执行了死刑。某监狱在对乙、丙的执行过程中,因乙患有严重疾病而将其保外就医,对丙则在其服刑满4年后法院提出了假释建议。缓刑考验期间,因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向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丁缓刑的建议书。该法院认为缓刑考验期间并未犯罪,未接受公安机关的建议。问:本案对4名罪犯的执行存在哪些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