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西区自下岗待业后情绪极坏,心理变态,经常打骂其妻,并怀疑其妻有作风问题,其妻向法院提出与离婚。为此怒不可遏,先写下几页“遗书”,陈述了其妻的种种不轨行为,表明了自己的心态,写道:“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 忍耐是有限度的”等等。然后,将“遗书”交于其兄保管,自己到娘家破门而入,打伤,又打,,后将从高楼上抛下摔死。当他把其妻抛下楼后,两腿就软了。案发后,声称无意将抛下楼摔死。其兄则拿出的“遗书”,向记者说明女方也有过错,被摔死,属于罪有应得,是为了维护自己做丈夫的尊严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问题:(1)的行为如何认定,为什么?(2)之兄开脱的行为如何认定,为什么?(3)与其兄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