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2013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787.5万元。 (2)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0万元。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要求: (1)编制长江公司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 (2)编制长江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编制长江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长江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不需要做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户的相关账务处理) (除所得税费用,应付股利账户外,其他科目均需要写出二级明细账户。金额单位用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