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系大桥村农民,男,25岁,于2000年进城在工地上当小工赚钱。干活儿当中,与工地外摆摊卖早餐的慢慢熟识了。甲男自称来自河南省,虽家在农村,但家里承包有几百亩果园,自己在那儿也开设有工厂,工人有三百多人。便求甲男为其找一份工作。甲男答应了。未告诉家里人,第二天便收拾行李与甲男上了火车。后甲男将带至自己住处,强行奸污多次。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甲男抓获,并将解救出来。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甲男提出申请,要求审判员丙回避,理由是丙与都是一个城里的人,丙肯定会在审案过程中偏向。甲男的回避申请被审判长当庭驳回。,与丙素不相识。 问: (1) 甲男提出的回避理由是否充分? (2) 审判员丙的回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