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零售户在A市开了一家“幸福超市”。2008年11月6日,到C市办事的时候,发现C市很多卷烟零售户都有“大红鹰”牌卷烟,而这个品牌的卷烟在A市非常畅销,于是就从C市的“快乐”零售店(烟草专卖许可证号:123456)一次购买了55条“大红鹰”卷烟带回A市,在自己店里进行销售。第二天,A市市场监管员和来到“幸福超市”进行日常检查,进到超市后也不打招呼就动手检查,发现上述55条“大红鹰”卷烟后拿起来就走。11月10日上午9时,打电话到A市烟草专卖局,询问被拿走卷烟事宜,并举报称该市某公司仓库内一批假冒卷烟,并要求反馈处理结果。接听电话的市场监管员因当时心情郁闷,只对说了声“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直接驾车前往举报地点,没发现什么情况,回来后就把这事给忘了。根据举报的接待规范,本案中市场监管员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