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年至20×3年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年6月30日,甲公司就应收A公司账款8000万元与A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以其拥有的-栋在建写字楼及-D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偿付该项债务;A公司在建写字楼和长期股权投资所有权转移至甲公司后,双方债权债务结清。 20×1年8月10日,A公司将在建写字楼和长期股权投资所有权转移至甲公司。同日,甲公司该重组债权已的坏账准备为800万元;A公司该在建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4000万元,未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A公司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不考虑账户明细变动金额),已的减值准备为4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2)甲公司取得在建写字楼后,委托某建造承包商继续建造。至20×2年6月10日累计新发生工程支出800万元,假定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2年7月10日,该写字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完毕资产结转手续。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 20×2年12月11日,甲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该写字楼整体出租给B公司。合同规定:租赁期自20×3年1月10日开始,租期为5年;年租金为680万元,每年年底支付。假定 20×3年1月10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且预计其公允价值能持续可靠取得。 20×3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租金680万元。 同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6200万元。 (3)甲公司将取得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持股比例为20%,能够对被投资方产生重大影响。债务重组日,D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 (4)20×1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C公司签订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合同。根据转让合同,甲公司将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让给C公司,并向C公司支付补价300万元,取得C公司-项专利权。 20×1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向C公司支付补价300万元;双方办理完毕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同日,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3300万元(其中成本明细3000万元,损益调整明细300万元),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C公司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甲公司将取得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5)其他资料如下: ①假定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②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 (1)计算债务重组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损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债务重组日,A公司应确认的损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的相关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3年收取写字楼租金和确认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相关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