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4年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终身寿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周岁的儿子,未指定受益人,保额20万。至2007年8月,已支付了3年的保险费。当年9月,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去世。经法院判定医院须赔偿家人15万。根据案例结合所学回答以下五个问题: (1)不幸身故,按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由谁来受领?为什么?(3分) (2)案例中在医院未赔付之前,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需赔付多少钱?(3分) (3)什么是代位追偿原则?(3分) (4)若保险公司先对进行赔付,之后保险公司能否获得对医院追偿的权利?为什么?(4分) (5)若医院计划为重大失误购买保险来转嫁赔偿责任,需要购买的保险险种是什么?(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