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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阅读下文。回答 37~41 题。 人体免疫细胞能发现并杀死被感染的细胞而不伤害健康的细胞,其机理一直困惑着人们。科学家最近初步揭开了其中的奥秘,原来被感染的细胞能发出信号向免疫细胞求救。 美国马里兰大学的一个科研小组最近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指出,人体细胞中大都含有肽,它是细胞健康状态的标志物。细菌或病毒侵入细胞后会破坏该细胞①,同时自己也分解繁殖。这时肽分子就会与细菌或病毒碎片结合。这样,附近的免疫细胞就得到该细胞②受感染的信号,然后通知其他免疫细胞一同将受感染的细胞及其中的感染物杀死。该科研小组是利用X射线晶体分析法发现这一奥秘的。他们选用了能诱发某些白血病的HTLV病毒作为研究对象,并在免疫细胞T细胞中发现了这一病毒的受体。当肽分子与该病毒③残片结合后,就会激发附近的T细胞上该病毒④的受体,从而使T细胞发挥作用。科学家说,T细胞上含有上百万个不同的受体,利用它可发现大量细菌或病毒并将受其感染的细胞杀死 第37题:文中有两组画横线的“该细胞”和“该病毒”,它们之间的关系是( )。 A,①和②相同,③和④不同 B.①和②不同,③和④不同 C.①和②相同,③和④相同 D.①和②不同,③和④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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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举一反三
【简答题】细菌的特殊结构及其功能。
【单选题】在出口结汇时,由出口商签发时,作为结算货款和报关纳税依据的核心单据是()
A.
买卖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
B.
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不同国籍
C.
订立合同行为完成于不同国家
D.
货物必须由一国运往另一国
【单选题】在现代经济社会中,( )是商品交换顺利进行的条件之一,是商品流通领域一切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
A.
经济
B.
市场
C.
顾客
D.
顾客需求
【单选题】A公司是中国福建的一家公司,B公司是德国的一家公司。两公司在2006年于福建A公司处签订了一份不动产的买卖合同,B公司购买A公司所有的位于中国江西的一处不动产,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规定:由该不动产引起的纠纷应该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后来双方就该不动产发生争议,A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而B公司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那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件的管辖权应该...
A.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有合法的管辖权,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审理案件的管辖法院
B.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所选择的法院应该与案件有实际的联系
C.
案件应该由A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即由合同订立地法院管辖
D.
案件应该由该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为不动产案件的管辖权是专属管辖权
【简答题】什么叫歌唱气势的内在感觉 ?
【单选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国际”是指( )。
A.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
B.
合同当事人具有不同国籍
C.
合同当事人既具有不同国籍,又处于不同的国家
D.
合同是用不同国家语言签订而成
【单选题】听力原文:C项涉及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的规定,孙某应当向B市法院起诉,C项正确。A项涉及协议管辖,因协议管辖涉及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但不得损害社会利益,法律规定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孙某和李某、王某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约定,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无效。因此,孙某不应当向A市法院起诉,A项是错...
A.
他应当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
B.
他可以任意选择向B市、C市或D市人民法院起诉
C.
他只能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
D.
他可以选择向C市或D市人民法院起诉
【单选题】买卖双方当事人( )处于不同的国家,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属于国际货物买卖?
A.
居所
B.
营业地
C.
签约地
D.
所在地
【简答题】王某和肖某是同事。王某因公出国,想用出国指标把家里的冰箱换成新的,就请肖某帮忙把家里的旧冰箱卖掉,碰巧肖某的表弟胡某刚从单位分到一单身宿舍,正想买一些便宜的家用电器。于是肖某就带着胡某找到王某,最后胡某与王某商定冰箱1000元出售,双方就此签订了一个买卖协议。第二天,胡某带着1000元来到王某家取冰箱,王某对胡某说冰箱里还有一些东西未吃完,过两天再来取,胡某就把1000元钱交给王某。不料当天晚上王...
【简答题】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卖双方当事人( )处于不同的国家,由双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属于国际货物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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