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有一子二女, 夫妻二人于2012年5月、8月先后病故于北京西城区住所, 在北京市海淀区遗有房屋6间。其子因在天津工作不需要住房, 并以妹妹、已出嫁有住房为由, 私自将6间房屋卖给了。得知后,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继承父母遗产。在诉讼中, 的弟弟要求参加诉讼, 其理由是: 、之间争执的6间房屋, 有3间房屋属于他本人所有, 并有证据为凭。但在诉讼进行中触电死亡。 问: ( 1) 应向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为什么? (2) 在本案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并说明理由。 (3) 在本案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并说明理由。 (4) 因在诉讼中突然死亡, 本案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何种裁决? 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