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原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6 500元,货款已用支票付讫,材料已验收入库,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2)购入不需安装设备一台,价款65 000元,增值税8 450元,款项尚未支付。 (3)购入免税农产品一批,价款80 000元,规定的扣除率10%,货物尚在途中,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款项以银行存款付讫。 (4)收回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材料一批,耗用原材料实际成本60 000,另支付加工费8 000元,增值税1 360元,消费税800元。上述收回的加工材料60%用于继续生产产品,40%直接出售。 (5)本期发出的产品中,向其他单位捐赠产品一批,成本80 000元,计税销售价格100 000元;厂房工程领用产品一批,成本240 000元,计税销售价格300 000元;对外销售产品一批,成本1 600 000元,计税销售价格2 000 000元,收取增值税340 000元,货款及增值税均已收到;另有一部分发给职工抵付工资,成本40 000元,计税销售价格50 000元。该产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13%。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题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