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与讨论的问题: 请同学们根据附件中给出的材料,从下面的问题中选取一个角度写出对法官波斯纳判决意见的评价。 1. 法官波斯纳采用的法律思维模式类型是什么? 2. 你是否认同在确定本案的比较过失时适用经济分析的方法? 3. 如果不能认同法官波斯纳采用的经济分析方法,你对于确定本案的比较过失是否还有其他创造性的法律思维方法? 4. 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思维的哪些特性? 5. 通过本案,引发了哪些对于法律思维与日常思维关系的思考? 作业提交的时间在3月21日19:00之前。 课堂讨论:3月16日的线上课堂对于上述四个问题都会有涉及,但主要从问题4和问题5的角度展开。 附件可以在线上平台“作业”、“资料”以及课程QQ群中下载。 2020年3月16日作业及线上讨论题目:比较过失的经济分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