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
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
具有符合《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具有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C.
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犯罪正在被调查的情形
D.
最近5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