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 1 )将外购素板 40% 加工成 A 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 40 万元。 ( 2 )受乙地板厂委托加工一批 A 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 30.6 万元、加工费 5 万元。 【 1 】判断业务( 2 )是否为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并说明理由。 【 2 】指出业务( 2 )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及数额。 【 3 】计算业务( 2 )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