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被告人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被害人静(女,殁年12岁),在聊天中谎称自己叫“”。同年6月23日,静在QQ聊天中说自己不想上学了,到大武口区找工作,便让其到石嘴山市大武口锦林小区来找自己。当日15,自称是“”的叔叔,在大武口锦门口接上静。二人在锦林二区6号楼前的树林里聊天时,认为静辱骂自己,便掐住静的脖子并拧动,致其失去反抗能力。后又将静抱至锦林二区6号楼2单元102号地下室,见其已没有呼吸,用文具小刀将静尸体肢解后运至锦林小区附近的泄洪沟掩埋。2013年7月11日,公安民警将抓获。经法医鉴定,静系被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被分尸。问:对的行为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