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甲企业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初单位发生如下经济事项: 为掩盖2009年经营业绩大滑坡的事实,厂长要求会计机构调整报表,遭到会计负责人的拒绝。厂长遂将革职,并调离会计机构,同时任命自己的爱人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专门负责调账事项。原是办公室主任,没有做过会计工作,也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当和自行交接工作时,要求写保证书,要承诺对以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被拒绝。认为交接后,会计资料上的任何问题均与她无关。 对于厂长授意他人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处以( )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