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项专门用于生产新产品A产品的无形资产,由于长江公司资金周转比较困难,经与乙公司协商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该无形资产合同规定总价款为2000万元,从2013年起每年年末支付500万元,分4次支付。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购入该无形资产发生相关税费27万元,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为100万元,为引入A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为50万元,2013年1月2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该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为15年,长江公司预计其使用寿命为10年,丙公司承诺4年后按90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无形资产。长江公司鉴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各年带来的经济利益比较均衡,所以采用直线法对其进行摊销。2014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180万元。假设该无形资产减值后,原预计使用年限、摊销方法和残值不变。已知:(P/A,5%,4)=3.5460。假定不考虑税费等相关因素。 要求:(1)计算无形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 (2)编制2013年取得无形资产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13年支付分期款项及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4年支付分期款项及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15年支付分期款项及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 (6)编制2016年支付分期款项及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 (7)编制2017年年初出售该无形资产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