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os-cdn.shuashuati.com/pipixue-web/2020-1231-2005-12/ti_inject-812ce.png)
一.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4.8亿元,公司总资产9.2亿元,总负债3亿元。公司决定于2009年元月13日召开事会,并于2009年元月9日通知全体事,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原来的事长因长期病休,无法正常主持工作,选择更换事长。 (2)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决定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东方公司共有13名事,此项会议共有6位事以及事长亲自出席,A事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事长代为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内容: (1)一致同意选举B事担任公司事长 (2)一致决议公司于2009年初发行公司债券2.5亿元,3年期。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事会召开的议事规则是否符合规范?说明理由。 (2)事会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正确?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