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两个刚刚从事会计工作的年轻人,对相关财经法规不够熟悉。2011年10月10日.向签发了一张16 000元的转账支票,以及一张1 200元的现金支票,在签发支票日寸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将16 000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予以处罚。又将1 200元的支票背书转让给,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拒绝接受转让的现金支票,认为其不合法。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市城南支行,账户余额只有15 000元。 要求:根据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在对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基本的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