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支行开户单位吉达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存款账户余额为60000元,2018年3月21日至5月31日的累计数为2566000元,2018年6月该公司存款户发生的业务如下,本计息期内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72%,没有发生利率调整变化。 ( 1)6月8日,存入现金16000元。 ( 2)6月12日,转账存入5000元。 ( 3)6月15日,开具现金支票支取现金8000元。 ( 4)6月17日,签发转账支票支付存款12000元。 ( 5)6月19日,存入现金7000元。 要求:根据上诉资料,对( 1)(3)两项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同时为该公司开立单位活期存款分户账(乙种账),计算该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的利息,并作利息入账的会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