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讨论案例 : 盗窃、虐待案的起诉程序 n 犯罪嫌疑人,男, 37 岁,重庆市甲区人。 1995 年以来,染上赌博恶习,负债累累。后来为了付清赌债,开始盗窃。 2007 年 10 月 12 日,潜入本单位仓库盗窃钢丝一捆,销赃后得人民币 2000 元。 2007 年 12 月 3 日,撬开临江路 120 号居民房门,盗得现金、国库券、高档衣服等物价值 3500 多元。其后多次行窃, 2008 年 3 月 1 日,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他人钱物时被抓获。该区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收集了大量证据,犯罪嫌疑人对多次盗窃的事实亦供认不讳。 n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还发现,一直未婚,与父母共同居住,母亲卧病在床,两位老人均已六十多岁。得知被抓,的父母对办案人员反映,多年来不尽孝道,对生活困难的父母不闻不问,有病不给治疗,且经常咒骂、殴打父母,甚至将父亲追打出家门,对母亲更是百般辱骂,两位老人哭诉了长期以来虐待父母的行为。此间,一些亲邻、当地群众、所在街道均对此出具了有关证明材料。 n 该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涉嫌盗窃的案件移送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公诉。的父母得知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拿着证明材料来到人民检察院,控告多年来虐待父母的行为,要求追究的刑事责任。对于虐待父母的事实,亦供认不讳。于是,区人民检察院便以盗窃罪和虐待罪对提起公诉,提请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对进行数罪并罚。 n 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该案的程序处理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如果有错误,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