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由市财政和市环境建设公司共同出资修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出资比例为各50%,由市环境建设公司主持项目建设。市环境建设公司技术力量雄厚,虽无专门的招标机构,但有两名专业招标人员,故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于2007年5月8日在《经济日报》、《给排水杂志》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等事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2007年5月11日早8:00开始,至5月14日17:00为止,节假日不休息,并强调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前十个单位作为投标人,允许其购买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07年6月4日早9:00。6月1日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基本建设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技术处长和市建委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等9人组成的委员会。 2007年6月4日早8:30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市环境建设公司下属的环发公司投标人员电话,称因发生交通事故,道路拥堵严重,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要求推迟开标时间,经请示,董事长认为,这是不可抗力,同意推迟至11:00开标,经,环发公司报价与标底最接近、得分最高而中标。6月4日16:30公布招标结果,并向环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称将投标保证作履约保证金。6月8日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了投标保证金。2007年6月10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中标结果公布后,其他投标人不服,经商量,认为招标不公平,于2007年6月15日集体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宣布此次招标无效。工商部门受理了投诉,调查后宣布本次招标无效。 问题: 请指出此次招标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 如果您是招标师应怎样组织这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