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1】 甲公司2013年发生以下事项: (1)10月20日,为了方便公司支取现金,在已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下,公司财务经理通过私人关系,经中国工商银行乙分行领导同意,在其下属的分理处又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10月25日,甲公司为结算方便又分别在农行、建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并决定今后公司职工工资、奖金统一从在农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中支取。(2)11月1日,甲公司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收到丙公司开具的支票,财务人员发现支票票面中文大写金额与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大写金额正确,阿拉伯数码金额有误。甲公司经办人员与丙公司联系后,由丙公司财务人员将阿拉伯数码金额改正,加盖了财务人员的印章,甲公司财务人员再次核对后收下该支票。 (3)11月25日,甲公司财务部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2000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丁公司的运费,丁公司依法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账户余额仅为8000元。 (4)12月5日,甲公司拟增资,在工商银行开立了临时存款账户,出资人A、B、C分别存人30万元、40万元、20万元。在验资期间,为了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费用,甲公司拟从该临时账户中支取5万元,开户行予以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所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