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1年,年利率8%,利息支出16万元已计入财务费用。 (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工资6万元、雇员工资20万元。 (3)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0.8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3万元、合同违约金4万元。 (5)2016年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售股),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1.9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7万元。 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 甲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