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存货--委托加工物资) 【资料】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3% ,消费税税率为 10% 。本月 1 日甲公司将生产应税消费品 A 产品所需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甲公司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 519.50 ,应付加工费为 70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9.1 ,加工费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均未结算,甲公司收回材料将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A 产品。本月 25 日收回加工材料并验收入库,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费 1.5 ,增值税税率为 11% ;本月 28 日将所加工收回的材料投入生产 A 产品,此外生产 A 产品过程中发生职工薪酬 209 ,分配制造费用 200 ;本月底 A 产品全部完工入库。下月 1 日将该批 A 产品全部销售,售价 2 000 (不含增值税),款项尚未收到,销售成本逐笔结转。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 编制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须列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