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原材料的存放、试验、标识要求: (1)水泥和掺合料应分别存放在筒仓内,并且不得 ,存储时,应保持 、 ,防止 。 (2)砂、石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且有防混料、防尘、防雨和排水措施。 (3)外加剂应按品种分别存放,并有防止沉淀等措施。 (4)砂、石等集料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复检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进场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复检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原材料应分类存储,并应设有明显标识,标识应注明材料的 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