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公司初步打算从环美公司买进100吨钢材,为此,双方举行了贸易谈判。环美公司的报价是每吨4200元。在大发公司的要求下。环美公司对报价进行了应有的解释。双方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环美公司的报价依次降低为3800元,3750元,3750元,3680元。最后,大发公司接受了3680元这一价格,但要求将付款期限再延长3个月。环美公司代表声称他无权做出决定,而且公司规定里没有这样的特例。但是作为补偿,环美公司可以承担10%的运输费用。最后,大发公司接受了环美公司的条件,双发签订了协议。环美公司的让步策略适用于什么情况?有什么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