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某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4 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 ××× 设备 3560 台,每台 270 美元 CIF 青岛, 7 月甲国 ××× 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 2003 年 6 月 22 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7 日复电:“若单价为 240 美元 CIF 青岛,可接受 3560 台 ××× 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8 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 2003 年 6 月 21 日复电:“接受你 14 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 1980 年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