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1)1月通过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240 万元。 (2)上述土地用于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40万元。 (4)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5000万元;将写字楼作价9000万元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2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最高限额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小问,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 2.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 7.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