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有产品开发资料如下: (1)2010年年初,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投入2000万元用于研究开发生产A产品的新技术。1月份课题小组成立,在研究阶段,课题组对该新技术中涉及的材料、设备、生产工艺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果,为此发生了1000万元的相关研究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和相关福利费300万元,设备折旧费200万元,材料试剂费400万元,支付外部协作费100万元。研究阶段于6月末结束。 (2)2010年7月,课题小组转入开发阶段,发生研发人员人工相关费用230万元,材料试剂费70万元,设备折旧费500万元,支付外部协作费200万元。假定开发阶段支出均符合资本化条件。 (3)2011年1月,经专家鉴定,新技术开发成功,达到预想效果,经申请专利取得成功。 (4)该专利权专门用于生产A产品,有效年限为15年,预计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因无法可靠确定与该专利权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采用直线法摊销。 (5)2013年年末,由于其他新技术的运用,该专利权出现减值迹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350万元,无法预计出售净额,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直线法摊销。 (6)2015年1月20日,将该无形资产与乙公司持有丙公司的一项股权投资交换,换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230万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换出无形资产应交增值税12万元,甲公司公司支付补价18万元。假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要求: (1)对甲公司2010年研制新技术的研究阶段进行账务处理。 (2)对甲公司2010年研制新技术的开发阶段进行账务处理。 (3)对甲公司将开发成本转为无形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4)对甲公司2011年摊销无形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5)计算该无形资产2013年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进行账务处理。 (6)计算该无形资产2014年摊销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7)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20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