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钨矿原为集体所有制矿,2002年被某个人承包经营,该矿于2003年1月换发各类证照,设计年生产能力4万吨,有职工58人。2003年9月13日16时,该矿电机车司机驾驶载重量为2.5t的电机车到某坑口792南头拉残矿。21时左右,空车开到7中段竖井口,准备让卷扬机把机车吊上5中段后下班,并要装矿石的民工、到五中段通知。接到通知后马上发信号给卷扬机司机,让其将卷扬机罐笼放到7中段。当将电机车刚开进罐笼二分之一时,就违章向发出“一长一短”的不规则铃声信号。收到这一意图不明的信号后,不向问明情况,想当然地认为是提升信号(提升信号为两声短铃),便将罐笼提升起来。当罐笼升高约1.7米时,电机车脱落罐笼掉到竖井底部,造成车毁人亡事故。事后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根据上述事实,矿电机车司机()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