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旬,单位一行50人参加了A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昆明双飞8日游,并与旅行社签了合同,按合同交纳旅游费。当到了大理中甸时,气候发生变化天天下大雨,造成中甸、丽江很多景点游览效果很差,有时景点由于道路发生塌方无法前往,只能和游客商量临时更改景点,造成游客情绪低落,心中不平衡,尽管全陪导游和地陪小张作了大量工作,但到了昆明准备返回时,部分游客到了当地旅行社进行投诉。理由:我们参加旅游不能如期游览景点,旅行社签约时没有讲明8月份是雨季,要求赔偿部分损失,另外在用车上,其中一辆由于天天下大雨,天窗渗漏,造成两位游客衣服淋湿,要求赔偿。地接社领导对此很重视,马上前来调解,根据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淋湿衣服游客每位赔偿100元,二、对全体游客由于气候原因造成景点游览效果差,就餐时每桌补贴200元慰问,三、对由于气候原因造成更改景点门票进行多退少补。你认为游客由于下雨造成游览效果不好,要求赔偿是否合理?两位游客由于车辆渗漏造成淋湿衣服要求赔偿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