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2016年初新建重型机器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欲将新研发的一款生产机械开展还本销售筹集二期建设基金,该机械市场价值每台200万元(含税,下同)。销售部门经过调研,提出还本销售方案,售价600万元,, 每年还本120万元,分5年还清,预计可以销售20套,筹集1. 2亿资金。在方案讨论时,财务部门提出异议,该方案税负较重,建议以市场价格100万元销售, 同时向购买方借款500万元,利率为4%,等额本息还款,每年是否本息120万元。计算两种方案的差异。 税法规定:还本销售的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还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