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全国II卷• 45) ( 15 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秦汉时期山国家所有,不允许私家占有山林湖泊。东晋以后,巨室大族在南方擅,颁布了 “护泽,强盗律论”的禁令,但难以执行。豪强之家违法封水,政府无力制裁,平民百姓却无此特权,“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柴薪)无托”。南朝宋孝武帝实行改制,允许私家合法拥有山泽产权;按官阶等级设限,第一、二品可三顷,依品级递减,九品及百姓一顷;“若先已,不得更占;先占阙(缺)少,占足”。私人合法取得山林产权后,山林开放成为常态,产权国有与私有并存。 ——摘编自《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 (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 背景 。( 6 分) (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 作用 。( 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