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A市市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在机构所在地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万元,税额36万元。另在B市C县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18万元,其中支付分包商工程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4.5万元。上述建筑服务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购买一批建筑材料,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税额36.4万元。 (3)在机构所在地提供建筑服务,该项目为老项目,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 (4)购买一台专业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税额0.39万元。该设备用于建筑工程老项目,该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5)购买一台办公用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无法划清是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 (6)购买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0.65万元。无法划清是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 假定本月取得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按照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当月在A市申报缴纳增值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