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2-3所示(单位:天)。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事件二:8月21日~22日,场外停电,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 事件三: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 3 增至350m 3 ,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综合单价为55元/m 3 ,经协商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元/m 3 。 事件四: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 3 ,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m 3 。 事件五: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天时间,机械1台班,人工10个工日。 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