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三 投资与筹资业务(20分) 1、1日,丙投资者欲加入东方公司。经各方协商和办理增资手续,丙出资8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50元的1/3。投资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2、10日,从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00万元。 3、12日,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A公司1万股(6元/股)的股票,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支付了手续费等共计2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20元。 4、20日,收到银行利息5000元。 5、31日,支付银行借款利息2万元(银行利息于实际支付时计入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