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日,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55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50万元(所提盈余公积均已指定用途)。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不考虑法定盈余公积的因素)。2018年计划增加投资,所需资金为700万元。假定公司目标资本结构为自有资金占60%,借入资金占40%。 要求: (1)在保持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计算2018年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额和需要从外部借入的资金额。 (2)在保持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剩余股利政策。计算2017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 (3)在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政策,计算2017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可用于2018年投资的留存收益和需要额外筹集的资金额。 (4)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计算该公司的股利支付率和2017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 (5)假定公司2018年面临着从外部筹资的困难,只能从内部筹资,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在此情况下2017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