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在工业园区租用了一个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有丙烯亚胺(剧毒)、白磷、碳酸。2015年7月10日,中天公司取得了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允许其储存丙烯亚胺10吨/年,白磷100吨/年,碘酸500吨/年。7月23日是,中天公司储存的仓库发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中天公司在5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经营数额为80万元,其在7月23日当天存储了丙烯亚胺11吨,白磷5吨,碘酸20吨。由于中天公司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白磷自燃,引起仓库发生爆炸。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案例,论述对中天有限责任公司及的行为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