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产后大出血送入某三级医院救治,病情好转后带药出院,医生叮嘱患者定期门诊复查。此后在门诊确诊为“综合症”,用激素替代治疗。医生仅口头嘱咐患者长期服药,但并未详细说明停药严重性,且门诊病历中并没有该病需要长期服用的激素治疗的医嘱。之后患者自觉病情好转后多次自行停药,致病情加重,最终导致脑器质性损伤的严重后果。后患者将医院及该医生告上法庭。 下列说法哪恰当
A.
医生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生无过失行为。
B.
医生未告知患者持续服药的重要性,未认识到医患沟通的相互性及复杂性,最终造成了患者的严重后果,需对患者负责。
C.
医生履行了告知患者服药的义务,但未将其书写在病历本上,需承担一半责任。
D.
医生告知了患者需长期服药,患者未遵从医生建议,最终损害身体健康,患者全责。
E.
患者在停药前未询问医生便自行停药,造成身体损伤的后果与医生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