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地下室1层,地下建筑面积4000㎡,场地面积14000㎡。基坑采用土钉墙支护,于5月份完成了土方作业,制定了雨期施工方案。 计划雨期主要施工部位:基础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工程、基础底板钢筋混凝土工程、地下室1层至地上3层结构、地下室土方回填。 施工单位认为防水施工一次面积太大,分两块两次施工。在第一块施工完成时,一场雨淋湿了第二块垫层,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采用热溶法施工需要基层干燥。未等到第二快垫层晒干,又下雨了。施工单位采取排水措施如下,让场地内所有雨水流入基坑,在基坑内设一台1寸水泵向市政污水管排水。由于水量太大,使已经完工的卷材防水全部被泡,经过太阳晒后有多处大面积鼓包。由于雨水冲刷,西面临近道路一侧土钉墙支护的土方局部发生塌方。事后,施工单位被业主解除了施工合同。 问题: 本项目雨期施工方案中的防水卷材施工安排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