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关情况如下: (1)2012年1月1日购入某公司债券,共支付价款1 025万元(含债券应该发放的2011年下半年的利息),另支付交易费用4万元。该债券面值为1 000万元,于2011年1月1日发行,4年期,票面利率为5%,每年1月2日和7月2日付息,到期时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 (1)2012年1月2日收到该债券2011年下半年的利息; (2)2012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90万元(不含利息); (3)2012年7月2日,收到2012年上半年的利息; (4) 2012 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80万元(不含利息); (5)2013年1月2日,收到该债券2012年下半年利息; (6)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将该债券以1 015万元价格售出,扣除手续费5万元后,将收款净额1 010万元存入银行。